来源:大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9/19
一、法律依据
《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
二、申请条件
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非企业组织
三、申报材料
(1)《收费许可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加盖本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名后,送其上级主管部门确认;
(2)法人资格证明或机构编制及经费来源情况的文件;
(3)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其执业的文件;
(4)合法有效的批准收费的文件;
(5)加盖公章的收费许可证年审登记表(限年检);
(6)单位上年度收费金额;
备注:收费单位于实施收费前20申请核发《收费许可证》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六、联系电话:5568267
七、监督电话:5568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