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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落实2016年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的通知

来源:大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0/13 字号:

县相关部门、项目建设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成2016年度市政府下达我县的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切实把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涉及的有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现将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清单抄送给你们,请县直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廊坊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和省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税费减免规定主要事项目录>的通知》的通知(廊保安居办[2014]41号)文件要求,对照项目清单自查税费减免优惠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对于未落实到位的,及时进行整改清退,并设立台账;各项目建设单位尽快完善项目开工前各项手续,按照时间节点达到目标任务进度要求:6月底开工率达到50%以上,竣工率达到30%以上;8月底开工率达到80%以上,竣工率达到60%以上;10月底前项目开工率100%且手续齐全。各项目单位要确保项目安全施工,强化项目质量管理。

附:1、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清单;

        2、廊坊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和省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税费减免规定主要事项目录>的通知》的通知(廊保安居办[2014]41号)

       联系电话:5585221

大城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