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6/04
为着力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按照《大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2019年上半年价格行为“双随机”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和比例
我县管辖范围内的行政性事业单位、房地产企业、物业公司、电信企业,抽取比例为10%。
二、抽查时间
2019年3月至2019年7月。
三、抽查内容
依据“河北省双随机和双告知综合系统”上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行政性事业单位、房地产企业、物业公司、电信企业的价格行为进行抽查检查,并严格按照清单中规定抽查事项、检查依据和检查方式组织开展随机抽查检查。
四、定向抽查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县局价格监督检查股部署此次“双随机”抽查工作,具体负责部署抽查和开展抽查工作,县局相关科室根据各自职责配合指导工作。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将全县范围内行政性事业单位、房地产企业、物业公司、电信企业在“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中按照10%的比例,随机抽取抽查对象名单,并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
2.严格按照总局清单中明确的抽查事项、检查依据和检查方法,组织开展“双随机”定向抽查工作。
(三)抽查结果处理
1.在抽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2.在抽查检查中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范围的违法行为,要按照规定程序、时限依法处理。
3.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的,要及时抄告移交相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双随机”抽查,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县局企监科、法规科、办公室等相关科室要做好后勤保障和业务指导,确保此次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执法检查人员凡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对象未被抽到或抽到时未查出问题,只要执法检查人员不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强宣传培训。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附:物业
大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