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法项目大类 | 审核的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 依据 | 提交部门 |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 审核重点 |
1 |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 | 拟做出不予许可决定或撤销许可决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8、69条 | 具体承办行政许可事项的业务部门 | 1.申请人递交的全部申请材料。 2.做出不予许可或撤销许可决定的书面说明。 3.设定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 4.做出不予许可或撤销许可的法律依据。 5.承办部门内部审核书面材料。 |
1.申请材料是否完整、齐全、真实有效。 2.受理部门是否进行了严格形式审查。 3.审批流程是否符合规定。 4.做出不予许可或撤销许可决定的法律依据是否准确,理由是否充分。 5.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
2 |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 | 对当事人处以一万元(含)以上罚款或者吊销许可证件的决定 |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3条 |
具体承办行政处罚事项的业务部门 | 1.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2.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书面情况说明。 3.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代拟稿。 4.证据清单及材料。 5.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
1.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2.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 2.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行政裁量是否适当。 3.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4.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6.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7.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8.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
3 | 交通运输行政强制 |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强制拆除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44条 | 具体承办行政强制执行的业务部门 | 1.重大行政强制执行决定调查终结报告; 2.重大执法决定建议或者意见及其情况说明; 3.重大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代拟稿; 4.相关证据材料; 5.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
1.是否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2.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4.程序是否合法; 5.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6.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7.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8.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