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机构执法评议考核标准
序号 |
考核项目及分值 |
考核内容及标准 |
评分细则及责任科室、单位 |
一 |
实施行政许可法,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共30分,评分细则中扣完30分为止,不达标情况严重的机构在考核通报中逐项列出并问责。) |
(一)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实施制度、收费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建立健全及落实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告知、听证、送达制度。 (三)依法履行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 |
1、未严格执行行政许可的实施制度,发现有不履行行政许可职责、违法许可或将已取消行政许可事项以非行政许可名义保留的情形之一的,扣10分。(投资项目股、涉农事务股、社会事务股、文教卫事务股、企业设立股) 2、未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收费制度,发现有乱收费情况的,扣10分。(投资项目股、涉农事务股、社会事务股、文教卫事务股、企业设立股)。 3、未按规定建立受理、审查、告知、听证、送达制度,每1项扣5分。 |
二 |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共30分,评分细则中扣完30分为止,不达标情况严重的机构在考核通报中逐项列出并问责。) |
(一)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职权,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三)法定职权合理分配到执法岗位,行政执法流程清晰,要求具体、明确。 (四)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明确和落实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 |
1、未按要求推行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扣10分。(投资项目股、涉农事务股、社会事务股、文教卫事务股、企业设立股) 2、未进行行政执法依据或行政执法职权梳理的,扣10分;梳理不彻底,工作被动应付的,扣5分。(投资项目股、涉农事务股、社会事务股、文教卫事务股、企业设立股、) 3、未合理分解法定职权和执法岗位,职权交叉、重复情况严重,相互协调配合困难的,扣5分。(投资项目股、涉农事务股、社会事务股、文教卫事务股、企业设立股) 4、行政执法流程不清楚,要求不具体、不明确的,扣5分。(投资项目股、涉农事务股、社会事务股、文教卫事务股、企业设立股) 5、未明确行政执法具体要求和执法责任的,扣5分。(投资项目股、涉农事务股、社会事务股、文教卫事务股、企业设立股) |
三 |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共40分,评分细则中扣完40分为止,不达标情况严重的机构在考核通报中逐项列出并问责。) |
(一)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完整。 (二)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监督管理,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
1、文书格式不统一、不规范的,发现1件扣5分。(投资项目股、涉农事务股、社会事务股、文教卫事务股、企业设立股) 2、行政执法案卷归档不规范、不完整的,发现1件扣5分(投资项目股、涉农事务股、社会事务股、文教卫事务股、企业设立股) 3、存在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扣40分。(投资项目股、涉农事务股、社会事务股、文教卫事务股、企业设立股) |
二、执法人员执法评议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及标准 |
评分细则(适用局全体执法人员) |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共100分) |
(一)行政执法行为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二)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作出决定。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回避、申请听证、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等权利。 (三)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完整。 (四)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
1、不依法履行职责,对行政许可应当受理而未予受理的,发现1件扣10分。 2、行政执法中,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不依法告知或剥夺行政相对人享有权利的,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或变更的,发现1件扣50分。 3、因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引起群体性事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发现1起扣30分。 4、文书格式不统一、不规范的,发现1件扣5分。 5、行政执法案卷归档不规范、不完整的,发现1件扣5分。 6、存在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调离执法岗位。 |
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职务 |
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
局长 |
对全局行政执法工作负总责,是全局行政执法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行政执法行为承担领导责任。 |
副局长 |
1、行使企业设立股、文教卫事务股所有审批事项审批行政许可管理职责,并承担主管责任。2、按照工作规则的规定,对于需要由主管局领导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批。 |
副局长 |
1、加强对有关行政许可执法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
副局长 |
1、行使投资项目股所有审批事项审批行政许可管理职责,并承担主管责任。2、按照工作规则的规定,对于需要由主管局领导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批。 |
副局长 |
1、行使涉农事务股、社会事务股所有审批事项审批行政许可管理职责,并承担主管责任。2、按照工作规则的规定,对于需要由主管局领导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批。 |
副局长 |
1、加强对有关行政许可执法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2、按照工作规则的规定,跟踪检查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过程。 |
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职务 |
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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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股 |
科长 |
是本科室行使涉及投资项目类审批行政许可执法权的责任人,对本机构承担主管责任,对行政许可行使审核权。 |
科员 |
负责行政许可的具体承办工作,是行政执法直接责任人,对本人执法行为承担直接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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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设立股 |
科长 |
是本科室行使涉及企业设立类审批行政许可执法权的责任人,对本机构承担主管责任,对行政许可行使审核权。 |
科员 |
负责行政许可的具体承办工作,是行政执法直接责任人,对本人执法行为承担直接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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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股 |
科长 |
是本科室行使涉及社会事务类审批行政许可执法权的责任人,对本机构承担主管责任,对行政许可行使审核权。 |
科员 |
负责行政许可的具体承办工作,是行政执法直接责任人,对本人执法行为承担直接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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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卫事务股 |
科长 |
是本科室行使涉及文教卫事务类审批行政许可执法权的责任人,对本机构承担主管责任,对行政许可行使审核权。 |
科员 |
负责行政许可的具体承办工作,是行政执法直接责任人,对本人执法行为承担直接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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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事务股 |
科长 |
是本科室行使涉及涉农事务类审批行政许可执法权的责任人,对本机构承担主管责任,对行政许可行使审核权。 |
科员 |
负责行政许可的具体承办工作,是行政执法直接责任人,对本人执法行为承担直接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