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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水务局关于水土保持随机抽查的通知

来源:大城县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1/01/20 字号:

为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按照《大城县水务局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就组织对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用户随机抽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和比例

抽查对象为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用户。抽查比例为5%。

二、抽查时间

抽查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至11月12日。

三、抽查内容

依据“河北省双随机和双告知综合系统”上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情况进行抽查,并严格按照清单中规定抽查事项、检查依据和检查方式组织开展随机抽查。

四、抽查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水务局安全生产管理股(政策法规和监督股)部署此次抽查工作,具体负责部署抽查和开展抽查工作,县局相关科室根据各自职责配合抽查工作。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将全县范围内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用户在“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中按照5%的比例,随机抽取抽查对象名单,并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

2.严格按照水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明确的抽查事项、检查依据和检查方法,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

(三)抽查结果处理

1.在抽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并向社会公示。

2.在抽查检查中发现抽查对象存在违法行为,要按照规定程序、时限依法处理。

3.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抽查,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局南水北调和农村水利股、局办公室等相关科室要做好后勤保障和业务指导,确保此次随机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此次随机抽查,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此次抽查工作的意义、目的,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线索。

    大城县水务局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