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大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按照市大气办通知要求,我县自2022年1月4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II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请各镇区、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大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工业企业管控、重型车辆管控、扬尘治理、秸秆禁烧、散煤禁燃、鞭炮禁放、餐饮油烟管控等各项工作。各单位自1月5日起,每日15时前将前一日应对工作情况总结以书面(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形式一并上报县大气办,并在预警解除后2日内将工作总体情况书面(加盖公章)报县大气办。
大城县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