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县公安局
关于依法从严查处全员核酸检测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有效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确保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县域内所有居民(含流动人口)必须按时参加所在村街、社区组织的核酸检测。对拒不配合检测或故意逃避检测、阻碍工作人员正常开展工作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依法给予处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居民对故意不参加核酸检测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大城县公安局
202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