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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9/25

平舒镇小王都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大城县2024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北侧(东至大城县泰恒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大城县泰恒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至建设路;北至大王都村地)的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1号地块拟征收小王都村土地1.8837公顷,其中农用地1.8199公顷(耕地1.4439公顷、其他林地0.3476公顷、其他草地0.0284公顷),建设用地0.0638公顷,均无地上附着物,无青苗。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337.5万元/公顷(22.5万元/亩),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由镇政府和村街确定。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规定,我县征收农用地,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0%落实社会保障费用。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平舒镇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大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25日。本公告可在大城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dacheng.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臧继龙 联系电话:0316-5561330

  大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